即将强拆的潮汕豪宅“英之园”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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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强拆的潮汕豪宅“英之园”的前世今生

发布日期:2025-05-28 04:10    点击次数:104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耗资10个亿,潮汕豪宅的天花板‘英之园’将被强制拆除”一事引发关注。

潮阳区政府公告

据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于5月9日发布了一则强制拆除公告,被强拆的对象系“英之园”,称此建筑系村民陈某彪非法占用集体工业土地违建住房十余座,占地面积54.561亩。

公告显示,“英之园”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主人系原村民陈某彪,该建筑系陈某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

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某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责令陈某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陈某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现本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已届满。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予以公告,限陈某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某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这个名字不得了

一座占地54亩的豪宅,而且是已经建成的建筑,肯定是有些年头的了。

就算一直处于建设中,也至少有几年历史了。

它最早是哪年开始建的?中间一直没有被发现?当地政府的调处过程是怎样的?

这是我今天看到上面这个消息时立即想知道的。

豪宅的气势

从豆包提供的情况看:

“英之园” 从 2013 年开始筹备建设,由潮阳西胪镇陈氏三兄弟(网上有说法是英之皇集团)私人投资,投资近 10 亿元。据说里面连青砖、绿瓦都是订制的。

原村民陈某彪未经批准,擅自在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土地 57.389 亩建设 “英之园”,其中 54.561 亩为集体工业用地,2.828 亩为其他农用地。这些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属于 “未批先建、批少占多” 的违法行为。

连青砖绿瓦都是定制,难怪这么贵

2020 年 4 月 29 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依法对占地建设 “英之园”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2020 年 4 月 26 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针对陈某彪提出的听证申请,举行了听证会。

2022 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再次发布通告,对“英之园” 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2024 年: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某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 1 号】,责令陈某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 45 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并清理现场,同时处以罚款。

2025 年:5 月 9 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限陈某彪在公告公布之日起 45 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清理现场,逾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024年拍的卫星图,已经全部建成

如何发现的?

豆包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是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 “英之园” 违建的。

卫星遥感监测能够对大面积的土地进行定期观测,及时发现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2024 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西胪镇西二社区的土地存在异常利用情况。随后,该局通过现场勘测、询问当事人等取证环节,最终确认了 “英之园” 的违法事实,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及土地性质等情况。

2009年,这里还是一片农田。旁边似乎是种菜的大棚

在调查过程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 “英之园” 的建设者陈某彪以及可能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建设的起因、过程、资金来源、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以便全面掌握违建事实和背景。

2013年开始动工了

经查阅该地块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资料,确认 “英之园”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属于 “未批先建、批少占多” 的违法建设。

2014年基础有了模样

同时,对 “英之园” 的建筑现状、周边环境等进行拍照、录像,为后续的案件处理提供直观的证据,记录违建的实际情况,包括建筑风格、规模、位置等细节。

2015年园中心的房子建成了

通过以上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掌握了 “英之园” 违建的充分证据,为后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了依据。

2016年周边的别墅主体也建成了

这个说法有点搞笑(应该是豆包搞笑),因为就算前面提供的调查情况,至少在2020年潮阳区自然资源分局就依法没收了这片豪宅。

2017年全园建筑整体基本完成

而没收之前肯定经过了警告、停工通知、调查及处罚公示、没收公示、正式决定没收等等流程。

有意思的是,2022年同样是潮阳区自然资源分局,再次没收了它。不知道这是啥情况?

2018年连围墙都建好了

更不明白的是:既然都没收了,为什么现在又由潮阳区政府发出通知,要屋主自行拆除,如果不自行拆除,就进行强拆。

这说明前面的没收并没有生效?因为按正常理解,没收就是已经属于政府或人民资产,可以不拆除而改为其它用途的,比如建一个养老院或博物馆之类。至少这样可以不导致浪费。

看来,中间肯定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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